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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产品评定中心2014.57号文件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要求,以公正的第三方身份承担消防产品合格评定工作。目前,主要对火灾报警、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汽车消防车等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对灭火剂、灭火器、防火门、消火栓、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产品实施型式认可;并对“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进行日常管理。
中心将消防产品检验工作,分包给已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按有关规定对其承担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实施监督。
中心始终恪守"客户至上、诚信第一"的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承诺,贯彻"依法执业、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正、客观、规范、严谨、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消防安全,向社会各界提供客观、及时、准确的消防产品合格评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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